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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克茂: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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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推进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力戒形式主义,大力弘扬我们党的三大作风,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防止学用“两张皮”。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是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途径。理论联系实际,前提是学懂弄通理论、掌握思想真谛,落脚点在于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学用脱节、知行不一等问题。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从党内集中教育的演进历程、党的纪律建设的历史进程、党章修改的历史图景中,深刻把握其历史必然性。从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实际出发,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边学边悟、边学边改,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坚持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提升学习效果,防止学用“两张皮”。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案为镜,可以正风纪。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有机结合,涵养党员干部严守法纪敬畏之心,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以工作实效、发展实绩来检验《条例》落实力度、执行效度,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筑牢学用“同心圆”。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如果党员干部没有纪律底线,违犯党纪国法,滥用权力、贪污腐化、以权谋私,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会遭到侵害;如果党员干部缺乏纪律意识,阳奉阴违、不顾大局、自行其是,人民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党员干部要对标《条例》要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把人民需要作为思考问题、谋划政策、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增强服务群众工作的本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只有虚心听取群众批评意见,才能更好接受群众监督、明察为政得失。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成效。

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打好学用“组合拳”。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执行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的重要法宝。邓小平指出:“不搞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定不行。批评的武器一定不能丢。”党纪学习教育中,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优良传统不能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科学态度不能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决心不能丢。遵守党的纪律,既靠党员个人思想自觉,又靠他人监督提醒。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形成“检身若不及”的自觉,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党中央部署要求,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三省吾身、闻过则喜,以感恩之心践行“道我过者为我师”。祸患生于幽微,防范当于未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才能防微杜渐、知止知耻,避免犯更大错误。秉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持自我批评揭短亮丑,有血有肉、具体实在;相互批评真刀真枪,直指要害、戳到痛处。以此着力解决宗旨意识淡化、进取精神退化、工作推进虚化、履职能力弱化等突出问题。从批评中获取滋养和动力,以求改进自身不足,增进相互团结,推进党的事业。大胆使用、经常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之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

〔作者单位:重庆市委党校(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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