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职能
-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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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校(院)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工作;
2.负责校(院)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校(院)委中心组学习、党内专题教育的组织工作;
3.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校(院)纪检、监察工作;
5.负责受理党员申诉、控告、检举和信访工作;
6.负责机关党委会、机关纪委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与上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的日常业务对接和协调工作;
8.完成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