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职能
  • 1.负责法学、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学科的学科规划及建设、人才队伍规划及建设工作;

    2.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3.承担调训班次和研究生教育的教学工作,在教学管理部门指导下,做好相关教学计划及教师安排;

    4.负责组织本部门教师完成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5.协助做好本学科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管理等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师的培养、管理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7.协助做好本部门教师的招聘、培训、锻炼、晋职竞岗和考核奖惩等工作;

    8.完成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