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重庆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这一重要论述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正确处理破和立的辩证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法指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是一次全方位、大力度、深层次、系统性的重大变革,在改革进程中必然有立有破,充满着破与立的矛盾运动。因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科学审慎地处理好破和立的辩证关系,才能有效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重在“立”。破和立的辩证统一关系贯穿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因时而异、因事而异,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宝贵经验。新时代,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勇气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推动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因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先立标尺,明方向,不管改什么、怎么改,必须始终以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立法先行,明规范,引导改革事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推进,确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高效地将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从根本上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
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及时“破”。“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革命,遵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规律,革故鼎新,在螺旋式上升中持续完善发展。准确理解破和立的辩证统一关系,系统掌握破和立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智慧和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必须做到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改革到底的坚强决心,动真格、敢碰硬,精准发力、协同发力,坚决破除一切制约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立为要,以破促立,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握好破的时度效,善于审时度势、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真正做到胸中有数,及时推动各项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为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充足制度供给。
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力求“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的目标任务,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作为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的重要抓手,把准方向、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在新征程上谱写改革开放新篇章。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是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方法论,切实做到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在推进改革中要具有整体意识和系统思维,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立固稳、以破促新、稳中求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推动各项改革工作立得住、行得稳、走得远。
[作者系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副校(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