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川渝党校(行政院校)系统2023年调研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党校(行政院校)、两江新区党校、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党校(行政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经研究,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决定联合开展川渝党校(行政院校)系统2023年调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
川渝党校(行政院校)系统2023年调研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党校(行政院校)、两江新区党校、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党校(行政学校)(以下简称各区县党校)的在职教职工。每人只能申报1项,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校(院)级项目的教职工不得申报、不予立项(2023年9月20日之前提交项目结项材料者,可以申报)。
二、选题要求
川渝党校(行政院校)系统2023年调研项目应严格围绕《川渝党校(行政院校)系统2023年调研项目选题方向》(附件1),选择原题申报或细化研究题目申报(其他选题不得申报、不予立项),努力形成具有党校(行政院校)学科特色的研究成果。
此次调研项目申报,各区县党校的申报者可以申报一般项目,也可以申报重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是校(院)领导或主持完成过校(院)级一般项目。各区县党校要严把申报资格关和质量关。
三、申报方式
(一)资料下载及填写
申报所需的材料包括:《川渝党校(行政院校)系统2023年调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川渝党校(行政院校)系统2023年调研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川渝党校(行政院校)系统2023年调研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其中,《申请书》《活页》由申报者填写,《一览表》由各区县党校的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材料后填写。
(二)提交电子材料
1.《一览表》需提交两份,一是excel原版,二是打印出来盖章扫描/拍照版本。
2.《申请书》《活页》《一览表》均只需提交电子版,请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打包发送至qxdx2019@163.com,文件名为:单位名—川渝党校(行政院校)系统2023年调研项目。
3.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项目评审
所有项目申报材料由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科研处、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科研处共同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匿名评审。
五、经费来源与成果验收
各区县党校的立项项目由各单位根据学校实际提供项目研究经费保障,资助标准可参考《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委校发〔2018〕100号)规定的标准 (下载路径:探索网→智库建设→科研工作→制度查询)。
按照《中共重庆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委校发〔2018〕100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区县党校实际情况,调研项目的结项标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公开刊物发表一篇相关论文;(2)相关成果获得区县四大班子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批转;(3)相关成果被区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部门(内部文稿)采用。
六、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前。
七、联系方式
张杨 68573017,17783813650。
附件:1.
川渝党校(行政院校)系统2023年调研项目选题方向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科研处
重 庆 行 政 学 院 科研处
202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