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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往届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提交及答辩等工作的通知

022020-04

往届未毕业在职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往届未毕业在职研究生(即2015级、2016级未毕业同学)毕业论文提交及答辩等工作,及时完成学业任务,顺利圆满毕业,根据我校《在职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提交要求

往届未毕业在职研究生(即2015级、2016级),在校学习期间未完成毕业论文提交及答辩的同学(包括提交了毕业论文并参加了答辩,但未通过的同学),应主动申请参加本届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补答辩。

申请参加补答辩的同学,须及时主动联系指导教师,并按照毕业论文规定要求及时完成撰写,经指导教师审定签字同意后,于4月30日前按照毕业论文提交要求报送研究生部培养科,同时须提交补答辩书面申请。

二、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地点

   根据工作预安排,本届毕业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暂定): 6月6日—7日两天(与2017级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同步);答辩地点: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楼。具体时间地点及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三、毕业总补考

对往届未毕业在职研究生(即2015级、2016级)在校学习期间,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课程考试,或虽参加了考试但未合格的,我部将安排一次总补考。总补考时间暂定5月中下旬,地点为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在职研究生管理规定》,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即保留学籍)一般不超过5年。务请往届未毕业在职研究生(即2015级、2016级未毕业同学)按照规定要求,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抓紧完成学业任务。特别是2015级未毕业的同学,本届为最后机会,请务必查漏补缺,及时完成总补考及毕业论文撰写答辩等学业任务。

若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上述学业任务的,逾期我部不再受理,由此造成未能毕业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中共重庆市党校研究生部培养科,寇继航;联系电话:023-68573664)

 

 

 

附件

1.2015级、2016级毕业论文未提交及未通过学生名单

2.2015级、2016级总补考及重修学生名单

3.关于安排2017级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4.关于做好2017级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等事宜的通知

 

 

研究生部

2020年4月2日

 备注:请相关学员点击下面的压缩文件下载附件内容,下载密码已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至各位手机。

20200402161235668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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