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校院级课题(区县)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党校(行政院校)、两江新区党校、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党校(行政学校):
现将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20年度校院级课题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20年度的校院级课题申报范围包括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党校(行政院校)、两江新区党校、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党校(行政学校)(以下简称各区县党校)的在职教职工。每人只能申报1项;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校院级课题的教职工不得申报、不予立项(2020年9月4日之前提交课题结项材料者,可以申报)。
二、选题要求
2020年的校院级课题选题,应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中国成立70年的经验启示、重庆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等开展研究,努力形成具有党校、行政院校学科特色的研究成果。
具体选题方向请参考《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20年度选题指南》(见附件1),由申报者自主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自选题目。
此次课题申报,各区县党校(行政院校)的申报者可以申报一般项目,也可以申报重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校院领导。各区县党校(行政院校)申报课题应组织初评,严把申报质量,原则上申报总量不得超过各校在职教职工的三分之二。
三、申报方式
(一)资料下载及填写
申报所需的材料包括:《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2020年度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校院级课题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其中,《申请书》《活页》由申报者填写,《一览表》由各区县党校的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材料后填写。
(二)提交电子材料
1.《一览表》需提交两份,一是word原版,一是打印出来盖章扫描/拍照版本。
2.《申请书》《活页》《一览表》均只需提交电子版,请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打包发送至qxdx2019@163.com,文件名为:单位名-2020年度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院级课题。
3.各区县党校(行政院校)的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课题评审
各区县党校(行政院校)在职教职工的课题申报材料由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科研处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匿名评审。
五、经费来源与成果验收
各区县党校(行政院校)的立项课题由各校给予经费资助。
校院级课题的结项标准按《中共重庆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区县党校(行政院校)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各区县党校(行政院校)的立项课题,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在公开刊物发表一篇相关论文;(2)相关成果获得区县四大班子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批转;(3)相关成果被区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部门(内部文稿)采用。
校院级课题立项后满两年仍未报送项目成果或结项材料鉴定不合格的,按撤项处理,不再另作通知。
六、申报时间
2020年9月4日之前。
七、联系方式
苗璐璐、张杨,68573017、17783813650。
附件:1.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20年校院级课题选题指南
202007080942539436.docx
2.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课题申请书
202007080943041152.doc
3.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课题论证活页
202007080943165893.doc
4.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20年度校院级课题申报一览表
202007080943297533.xls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科研处
重庆行政学院科研处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