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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简介

    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简称经社研究所)依托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成立的新型智库

    研究所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服务国家和我市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我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系列决策咨询课题、与校外单位共建决策咨询调研基地等为载体,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服务。

    研究所现有成员11人,团队汇集了来自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领域的专业人才,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围绕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的研究工作。


  • 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

    组  织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所性质

    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简称经社研究所)是依托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成立的新型智库。该所组织协调党校、行政院校系统的有关研究人员、专家学者和兼职研究员共同开展重庆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资政、研究相关工作。

    第二条  指导思想

    研究所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服务国家和我市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我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系列决策咨询课题、与校外单位共建决策咨询调研基地等为载体,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服务。

    第三条  工作任务

    围绕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科研资政工作。形成包括重庆发展战略、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区域经济等研究领域在内的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智库产品。

    研究所根据其研究方向和现实需要,确定研究课题,组织重庆市党校、行政院校系统及社科理论界的科研力量进行科学研究,更好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精神,发挥服务决策、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功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机构设置

       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为研究实体。研究所设所长,下设办公室、研究室、资料室。

       第五条  所长

       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设所长1名。

       所长由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校委任命,并签订聘任合同。研究所所长应为我市知名学者,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研究所所长全面负责研究所的工作,可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实施智库建设标准;

       2.实施研究所确定的学术发展规划;

       3.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4.负责聘任专兼职研究人员、行政和资料管理人员;

       5.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筹集和批准使用经费;

      6.负责向单位科研主管领导、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工作;

       7.负责研究所其他工作。

       第六条  兼职研究员聘任制度

       为使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的资政、研究工作更符合我国智库建设的具体实际,更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特实施兼职研究员聘任制度。

       1.兼职研究员必须是研究相关领域并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从事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负责人;

       2.兼职研究员的任务是指导和参加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的研究工作,参加相关领域学术及信息交流工作;

       3.兼职研究员由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聘请,经兼职研究员所在单位同意,上报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聘任。

       4.兼职研究员实行任期制,每期3年,期满后如工作需要可以延聘。

       第三章  学术研究队伍

       第七条  研究队伍构成

    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学术队伍由专职和兼职研究人员共同组成,以专职为主。研究所设学术委员会。研究所专兼职研究人员实行“问题导向”的研究机制,“项目导向”的组织机制,“成果导向”的评价机制。

       第八条  专职研究人员

       专职研究人员应在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研究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在与市内外相关研究机构联络与交流中发挥骨干作用。

       第九条  兼职研究人员

       聘请市内外高校中知名专家、研究人员、学者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较稳定的兼职研究人员队伍。由研究所颁发兼职研究人员聘书。

       第十条  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由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第四章  学术活动规则

    第十一条  研究所积极组织和承担重大项目研究任务,把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产出重大科研资政成果作为的首要任务。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基础上,积极与市内各部门和单位合作联动,形成服务社会导向的研究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  研究所对重大研究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研究所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接的项目应承担全部责任。研究所对一年以上的研究项目实行中期评估制。并视项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拨付、追加或停拨项目经费。凡由本所资助经费的所有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

    第十三条  研究所加强科研资政工作管理,强化科研资政激励机制,促使全体研究人员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实施“精品工程”,鼓励研究人员多出重大研究资政成果。

    1.研究所根据各研究人员驻所性质,区分专职、兼职研究人员,分别核定科研资政工作量。

    2.科研工作量反映进驻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从事科学研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工作成果包括被有关部门采纳的研究咨询、资政报告、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理论文章、课题研究报告、教辅教材等。

    3.研究所对专兼职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给予奖励。在研究所获得的奖励不影响该成果在原单位获得相应奖励。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该章程与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该章程实施三年后,可依据情况的变化和工作需要进行适当的再修订补充。

       第十六条  该章程制定后于202031日开始实施。

     

    2020年3月

     

  • 《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2020-2025年发展规划》

     

    新型智库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能够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中发挥好作用,根据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2020-2025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重庆市新型智库建设为契机,整合校内、校外学术资源;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构建经济社会智库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智库研究的主旋律。围绕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成为党委、政府决策咨询的好助手。以服务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我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系列决策咨询课题、与校外单位共建调研基地等为载体,形成重大理论研究成果、高端论坛文集、决策咨询报告等一系列体现党校研究特色的智库精品。

    (三)主要目标

    将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建设成为在本市具有突出影响力的经济社会领域高端智库。立足重庆市情,打造具有“党校特色、重庆品牌”的新型智库,使之成为改革发展理论研究的探索者、全面深化改革实践的建言者和推动者,成为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实践要求相适应、在本市有突出影响的重要思想库。

    建设多层次、立体化的经济社会智库人才队伍。依托我校传统学科优势,激发新兴学科的潜力,在3-5年内培养5-10名党委政府“想得到、信得过、用得上、叫得响”的全市知名智库专家;积极发掘我校近年来引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资政潜力,加强团队建设,在3-5年内培养10-15名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领域具有较深造诣的智库研究生力军。

    二、建设具有特色的智库研究和管理制度

    (四)明确研究所研究的主攻方向

    将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研究所的主攻方向,充分发挥研究所、各教研部等部门的作用,在经济社会研究领域形成具有特色的智库品牌,形成包括第三方评估、各类规划制订、政策评价等在内特色智库产品。

    (五)打造“1+X”的核心团队

    进一步发挥各教研部、市重点学科团队、青年学术创新团队、非编研究中心、《探索》和《重庆行政》在研究所智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打造反应迅速高效的智库核心团队;设立兼职智库专家制度,组建机制灵活、反应迅速、渠道畅通的兼职智库专家队伍。

    (六)建立适应研究所发展需求的管理制度

    加强对基础理论研究的管理。深化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成果管理制度改革。以进一步完善科研激励机制为核心,建立在CSSCI、SSCI、SCI、EI等来源期刊发表成果的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大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高水平文章的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在继续加大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的申报组织力度的基础上,整合研究所科研团队力量,争取在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等方面有所突破。进一步探索基础研究项目的经费制度改革,合理提高科研人员劳务报酬的比重。建立健全重大科研成果宣传、推介和转化机制。

    加强对决策咨询研究的管理。建立健全以研究所为核心的智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研究所在决策咨询研究中的组织管理作用。

    加强研究所“互联网+智库”建设力度。建立研究所的对外宣传制度。进一步完善研究所的网络阵地建设,建立专家学者重要决策咨询成果要报在网站展示的渠道;探索研究所与人民网、光明网、学习强国、华龙网等主流媒体的长期战略合作机制,以进一步扩大智库研究成果向社会传播的影响力;运用大众媒体、智库交流平台等多种手段,努力发挥智库在传播主流思想价值、阐释重大决策部署、解读中央政策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七)创新智库相关工作机制

    出台相关制度,加大对智库研究成果精品的奖励和激励力度;进一步整合党校系统资源,依托区(县)党校(行政学院)建设一批社情民情调研基地,建立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智库定期、持续的信息传导和成果报送机制;建立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以及市社科院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机制。

    (八)改进重大决策咨询成果的报送和应用机制

    建立健全重大理论研究成果的快速报送机制。咨询报告采取向市领导直接专报、向特定部门定向报送、《领导视窗》常规报送、通过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报送等多种形式,使决策咨询成果发挥更大的思想引领和政策效应。探索建立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科规划办和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有关单位的直接联系机制,积极拓宽智库研究成果转化的渠道。改进《领导视窗》的组稿、编审和报送机制,确保报送件的时效性、针对性和高质量。

    三、组织和保障

    (九)完善考核激励

    完善以质量创新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办法。探索将决策咨询成果的二次转化率纳入到决策咨询精品的认定体系;将决策咨询工作纳入各教研部门的年终考核目标,对组织有力、成果丰富的相关部门给予奖励。

    (十)加强人才培养

    探索设立研究所特聘研究岗位、兼职研究岗位,吸引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人才以兼职智库专家加入研究所队伍。实施研究所人才培养计划。与组织人事等部门加强联系,推荐研究所同志有计划地到党政部门、企业挂职调研。开展研究所高端中青年智库人才培养工程,逐年分批遴选确定一批青年智库学者,培养服务于研究所未来3-5年发展所需的智库中坚力量。

    (十一)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依据“成果导向”原则,完善决策咨询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和横向委托课题的经费管理办法。同时,深入研究所建设和学科建设的互动共赢机制,围绕重点学科建立动态、长期的资助机制,激励重点学科研究团队对某一研究方向进行长期、持续深入的研究。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