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21年度调查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教研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教研人员调查研究工作,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促进校(院)新型智库高质量发展,按照校(院)领导的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度调查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应为本校(院)在职教研人员。
(二)申报者必须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及重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必须严格按照《校(院)2021年度调查研究项目选题方向》(见附件1)确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也可以据此细化研究题目申报。
(三)申报者应组建项目组进行申报,每个项目组3—5人为宜,一个项目组只能申报1个选题。项目研究期内,项目组成员人均到基层和一线调研时间不少于5天。
二、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者填写《校(院)2021年度调查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qdxkyc@163.com),文件名为:申报者姓名—2021年度校(院)调查研究项目申报,不用提交纸质件。
三、项目评审
资格审查——同行专家初评——校(院)学术委员会审定。
四、经费资助
(一)本次调查研究项目立项总数为5项左右,每项资助金额最高为5万元。获准立项后可预支1.5万元,剩余部分待结项后再拨付。
(二)本次调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副职领导签批的,认定为重点项目良好结项,每项资助共计2万元;获得省部级正职领导签批的,认定为重点项目优秀结项,每项资助共计3万元;获得国家级副职领导签批的,认定为重大项目良好结项,每项资助共计4万元;获得国家级正职领导签批的,认定为重大项目优秀结项,每项资助共计5万元。
五、结项要求
(一)结项成果须以“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市党建研究所”或“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或“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市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或“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分中心”为署名单位。
(二)项目立项后满2年仍未报送项目成果或结项材料鉴定不合格的,按撤项处理,不再拨付项目经费。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18:00。
七、联系方式
张杨,68590639。
附件:1.校(院)2021年度调查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02111171713186552.docx
2.校(院)2021年度调查研究项目申请书
202111171713341870.docx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科研处
重 庆 行 政 学 院 科研处
2021年11月16日